东兰爆破器材运输车在获得相关批准并遵守指定条件的前提下,是允许上高速行驶的。具体规定如下:
法规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八条: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,按指定的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驶,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:违反规定,运输爆炸性物质的,将受到严厉处罚,包括拘留等。
注意事项
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定,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,并经过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。
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规模和管理经验,以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,并已建立健全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。
直接从事爆破器材运输、装卸、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,必须经过培训考核,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上岗。
运输过程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,司乘人员严禁吸烟,停车时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,确保运输安全。
此外,在特定时间段或某些特殊区域,如清明节等,可能会有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的临时规定,因此需密切关注相关通告。
综上所述,东兰爆破器材运输车上高速前,必须确保已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,并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、路线和速度行驶,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